【本報訊】惠康超級市場位於青衣的三間分店,被同一名市民在今年三月揭發店中出售的多款食物有問題,而向食物環境衞生署舉報。其中長康邨分店被揭兩度出售過期食物,包括有香腸、橙汁、雪條及火腿等;另外兩間分店則分別出售沒有標籤的淡奶及發霉西蘭花。惠康的經營者牛奶有限公司被票控「售賣過期食物」等共四項控罪,昨於荃灣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共一萬一千五百元。
被告牛奶有限公司分別被票控兩項「售賣過期食物」、一項「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加上標籤」及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四罪。控方指被告有五十九至六十五次不等的相關案底,但涉案三間分店則初犯。被告昨派公司代表到庭認罪。
案件編號:TWS13628、13706、13932、1405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