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年紅磡馬頭圍道塌樓慘劇導致四人罹難,四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早前入稟高院,向上址大業主喜事佳有限公司、二房東車南音、年逾七十歲的裝修工程承辦商朱偉榮(朱伯)及屋宇署提出民事索償。四名原告之前表示撤銷車南音及朱伯的訴訟,朱伯昨向法庭表示明白,並簽署確認。
惟法官表示,有關朱伯的訴訟仍未完結,因大業主一方表明會繼續向朱伯及屋宇署要求分擔賠償,屋宇署亦會向朱伯反申索。朱伯則向法庭表明,他與妻子六年前已一直領取綜援,故無錢賠償,故民事控告他亦無意思,法官希望各方考慮是否仍繼續民事追討朱伯。法官最終給予時間予三方,就要求分擔賠償的事交換相關文件,案件押後明年三月十七日再提訊,屆時亦會處理與此案有關的聯合專家報告等事宜。
四名原告分別是死者童慶濤的母親李珍華、蔡道強的遺孀李翠新、盧建華的兒子肖華及家屬肖班,以及李群珍的家屬李植南。
原告一方的律師在今年十月已向法庭表明,撤銷控告車南音及朱伯,由於朱伯無律師代表,法官把案押後至昨日,讓朱伯理解原告決定再簽名作實。朱伯昨向法庭表示,明白原告的決定並簽名作實。
據大業主的代表律師在庭外指,他們要求屋宇署分擔賠償,是因為案發前不久,屋宇署曾應邀派員往涉案大廈驗樓,但當時署方卻未有頒發任何命令,包括封閉令等,故認為屋宇署的建築事務監督對塌樓亦有責任,故應分擔賠償。
案件編號:HCPI 73-75,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