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法律淪政治工具

普通市民批評司法覆核遭濫用,也許沒有太大說服力,但連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也忍不住發炮,足以證明問題已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這位退休大法官舉出三個例子,包括港珠澳大橋、政改方案諮詢及免費電視發牌三宗司法覆核,指三宗申請均毫無理據,根本沒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惟法庭仍煞有介事處理一番,而且頒布冗長判詞,簡直是浪費時間和金錢。

見微知著,近年司法覆核無日無之,以上三宗個案只是冰山一角而已。正如有人所說,如今事無大小都要鬧上法庭,幾乎連興建一個廁所也要由法官定奪,港府淪為徹頭徹尾的跛腳鴨。香港與其說是行政主導,不如說是司法主導,與其說是特首治港,不如說是法官治港。實際上,許多司法覆核背後都有政黨及政客的身影,尤其是大狀黨,無論是港珠澳大橋案,還是莊豐源案,或者是外傭居港權案等等,代表律師都是該黨核心成員,當中到底有何蹊蹺,不是很耐人尋味嗎?

說到底,天下熙熙,皆為利來。這班藍血貴族一直站在道德高地,開口法治,閉口公義,其實在他們眼中,法律不過是政治工具,不管官司結果如何,律師費照樣袋袋平安,司法覆核愈多,他們愈是財源廣進,難怪有人總是唯恐天下不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