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營地產公司的男東主涉嫌擅將一名大學男校友的資料,交予任職保險經紀的女友人,致使女友人致電男校友促銷保險,男校友聲稱不勝煩擾,遂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男東主及女保險經紀事後被票控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二人早前在東區法院受審後,分別被裁定未有提供個人資料及未有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前採取指明行動等罪表證成立。
女被告譚雪簡昨自辯時指,她○三年在中文大學歷史系畢業,同年加入友邦保險任經紀,其後因表現優秀而晉升至經理級。她強調公司非常着重員工守法守規,不時設立講座及派發小冊子,讓員工了解最新私隱條例等。
女被告強調自己致電從事攝影業的事主李耀祖時,並非促銷保險,只想詢問對方有關攝影的話題;惟當她介紹自己來自保險界後,李則表現抗拒,明顯帶有偏見,李更主動問她「係咪想sell保險」,她才解釋除了保險外,她還提供基金投資及財務策劃等服務,惟她感覺事主無意交談,亦很快掛線,否認有促銷意圖。控方之後進行結案陳辭,惟並無律師代表的男被告梁竣傑反對,指基於公平原則,控方不能作出針對他的結案陳辭,裁判官將案押後今日處理。
案件編號:ESS 24178-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