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就另一高齡證人 法庭移師院舍

本案主審法官陳江耀昨在庭上表明,這宗爭產案最重要的爭議點,是馬家寶在一九七○年與馬恩國母親譚慧敏結婚前,是否有和原告馬蕭蕭的母親黃嬌,締結有效的「新式婚姻」。由於馬家寶和黃嬌均已逝世,故有關證供要由第三者提供。原告方面昨傳召馬家寶首徒黃長桐作供,講述與馬家寶逾五十年的師徒情誼,以及老師當年結婚情況,原告今天會傳召馬家寶另一學生陳達榮作證,但因陳年事已高且行動不便,法官今天罕有地將法庭移師到陳老先生居住的護老院,法官及雙方律師將親臨護老院取證。

現年八十二歲的黃長桐,在畫壇通常使用別名黃仲民。他六○年於香港美專畢業後,正式拜師,但之後已開始跟馬家寶習畫,每星期到馬的住所兼畫室上課,最先去鑽石山、然後曾搬遷到彌敦道和土瓜灣上鄉道,最後六二年搬到長洲。

辯方:飯局非婚宴

黃長桐是見證老師與黃嬌結婚儀式的重要證人,但馬恩國母子一方的大律師並不認同其說法。大律師盤問黃時,指那次只是一般飯局,馬家寶的母親無說過「正式」、「確認」、「入門」、「新抱」等字眼。黃不同意大律師所言,但承認無收過請柬,那天酒樓亦無任何標示舉辦婚宴,他們事前亦不知飯局有任何特別目的。黃也承認那次後,他仍叫黃嬌做四姑,但只是因改不了口,老師之後收的學生,都會稱呼黃嬌做「師母」。

黃長桐也否認在撰寫證人供詞前,曾和今天會作供的陳達榮夾口供,他表明,與陳的供詞內容一樣,只因兩人都是講事實。今天陳將就上述婚禮之事作證。

記者 龍偉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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