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經濟分析上,生產者會有利潤極大化的目標,即俗語所謂的「賺到盡」。賺盡本來是商業世界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在資源分配上,賺盡代表的是資源有限時可以發揮到極致,是分配上的最優化選擇。然而,賺盡在今天的香港卻是一個貶詞,和缺乏社會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已畫上等號。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命題。勞方若是沒有得到最大的薪酬,反應便會很強烈,社會也會很同情,可見賺盡在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取態,勞方賺盡是應分,生產者賺盡是貪婪。
造成這個現象,和社會貧富懸殊有關。在一個貧富兩極化的社會裏,即使資方、生產者是按經濟法則去賺盡其應得利潤,在基數差異下,富者愈富而貧者愈貧,生產一方賺盡的經營方式自然備受責難。
在這裏,我們要搞清楚賺盡並不是不道德的。一些街坊小店在經營上也一樣以盈利為依歸,只是在盈利以外,小店還會對客戶關係多作維繫,套用現代管理學術語,就是客戶關係管理。當一家企業變得有規模時,客戶關係管理也變得制度化,少了一份人的元素,在賺盡上也令人感到冷冰冰,這是經濟規模下的產物。
換言之,當社會的資本累積到一個規模下,制度化的經營會帶來這種賺盡上的理解差異,這個情況在其他大城市也同樣出現。
問題是,賺盡為甚麼在今天變得異常負面?這和分配不均有莫大關係。香港的經濟是以自由市場為中心,也正因為這個信念,在自由市場下便出現富者愈富的情形。在經濟發展理論上,當一個個體的資本累積到一定程度上,其複息效應的增長會讓其所得一直以曲線上升。這對累積不到資本的人來說卻是噩耗,因為當富者的財富因資本累積而一直上升時,貧者卻因累積不到資本而比下去,結果當然是貧富的差距愈來愈大。在前文所說的生產者和勞方都在追求最大的利益,可是在資本累積程度差異下,生產者的賺盡和勞方的賺盡便有不一樣的結果,也難怪社會對生產者的賺盡行為有不認同的氣氛。
不幸的是,不少生產者並沒有明白這個中心的死結,仍然抱着利潤極大化的想法,以致未能得到社會的認同。在經營層面上,生產者並沒有錯,在法理的層面上,生產者更是有理有據,可是在情面上,卻給人一種貪得無厭的感覺,這不是單靠略盡企業社會責任便可以化解。
這個現象在地產界別特別明顯。由於房價的不斷上升,普通打工一族對置業無望,也令其資本累積的能力斷層。可是,地產界別卻以種種方法在樓房市場賺盡,這個合法的經營方式自然得不到社會的認同,地產霸權的賺盡形象深入民心,不僅無助化解社會對賺盡的不滿,反而強化了生產者缺乏企業社會責任的看法,一個觀念也確立下來。
引伸開去,所有大企業在法理上容許的賺盡行為,都會被標籤成為富不仁,不顧民生艱難和疾苦。例如每年電力公司的收費調整、港鐵的票價更改等,莫不引來社會的負面反響。歸根結柢,正是賺盡這概念在社會上的質疑。
要將這個情況改善,就要針對貧富懸殊這個問題入手。以福利形式的手段不足以消除貧富懸殊,政府在這方面要有部署,特別是再分配這個課題,因為再分配容易得到坊間的支持,但要做到讓社會向前的再分配,而不是劫富濟貧式的消耗,當中的拿捏要有掌握。民粹式地討好基層自會得到一時的掌聲,卻不是讓社會向前發展的再分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