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六萬元,仍然可以申請有資助性質的房屋,是否合理?在房屋問題如此嚴重的今天,將公共資源如此分配,相信不少等待上樓的市民會大感無奈之餘,亦會問一句:對於民間之苦,政府知道孰輕孰重嗎?
我明白,在今天物價飛漲的社會,住屋開支大增,無論是任何人,哪管是基層又或者是中產,生活質素都大幅下降。然而,以實際的入息中位數比較,六萬元已經是一個遠超標準的可觀入息;客觀來看,以一個月入六萬元的單身人士來說,足夠租用一個自己居住的地方,亦足夠維持一個不錯的生活水平。因此,這次市建局的安排,實在令很多人大惑不解。
一個好的計劃、一個為香港人提供較廉價選擇的計劃,為何要畫蛇添足?為何多此一舉引起不必要的爭論?表面上,有很多解釋!例如,有指是平機會的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擔心引起法律問題,故放寬給單身人士申請。然而,就是這種解釋,才令人心生更多問號!如果政府真是擔心違反歧視條例,那在其他公營房屋計劃上,是否要同樣作出檢討、改變甚至跟隨這次放寬的做法?
又有人說,之所以放寬單身人士的入息限額,是有見他們在申請樓按時,往往因薪金過不到壓力測試而未能「上會」,但這個說法亦存在問題,更跟上述之解釋自相矛盾。如果為遷就月薪達六萬元的單身人士可以申請樓按而作出放寬,那對於超出上限的非單身人士或家庭,他們也因同一原因而未能「上會」,那為何不作出放寬呢?是否變相對家庭或其他非單身人士的歧視?當表面上的解釋解不通的時候,大家就會不期然地想到背後的原因……
既然這個決定帶來預計中的爭議,以及所造成的深遠影響,絕對需要從長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