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青年於去年七月的三日之內,夥同友人假扮乘客上的士,並先後以(界)刀及提款卡向兩名的士司機架頸打劫,劫去約一千六百元及兩部手機,二人最終被警方尋獲拘捕。該青年昨日在高院承認兩項搶劫罪,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廿五日,等待處理同案被告友人的案件後才判刑,期間會索取被告的教導所報告作參考。法官表明雖然索閱報告,但未必會據報告建議量刑,且很大機會判處被告長期監禁。
現年已十九歲被告陳展浩,案發時任運輸工人,以往有一次毒品案底,且現正在戒毒所服刑。被告被控於去年七月一日及三日,與另一名約廿歲同黨,先後於荃灣上角灣路及藍地西坑尾村路行劫兩名的士司機,劫去一千六百元及兩部手機。
案件編號:HCCC 8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