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計劃」輔導家長 保護子女

【本報訊】除法律上的改動,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指,社會福利署將於明年推出兩年期限的「子女探視先導計劃」,社署會與非政府機構合作,加強對離婚或分居家庭的支援,以免子女成為「磨心」。有家庭服務團體指,政府投放更多資源於家庭輔導是好事,有利機構處理離婚父母及子女個案。立法會議員則批評現時相關支援並不足夠,往往「爆煲」才引起關注,冀政府能成立獨立團隊進行輔導工作。

服務提供離婚支援

張表示,政府會與六十間非政府社福機構合作,管理子女的探視權服務,以及提供分居及離婚家庭支援,並最快於明年開始運作。社署將推出「子女探視先導計劃」,主因是避免父母雙方見面而爭吵,並由專業輔導人士處理家庭問題,以免子女受傷害。張續指,政府會不時檢討「父母責任模式」的支援措施及所需資源。另外,社署已為分居或離婚家庭製作共享親職手冊,並繼續推廣「父母責任」概念,並正試行一個短期心理教育活動。

基督教協基會兒童及青少年家庭服務隊隊長何紹基認為,離婚父母探視子女的權利需要彈性處理,「一般梗係見得愈多愈好,但有時父母雙方有爭吵,未必可以做到成日見面。」他認為,有更多資源處理有關問題有利於社會,但需視乎落實狀況。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指斥政府現時對離婚家庭支援及人手不足,待有重大問題發生後才有社工介入處理,希望政府設立新措施時會增聘特別社工團隊,專責處理家庭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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