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商學院女教授于宏碩不滿中大的考試小組,擅自調高她給予六名MBA課程學生的科目評分,于為此申請司法覆核,但中大以不想已畢業的學生受影響為由,提出反對。高院昨聽取與訟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是否受理此案的申請。
申請人于宏碩,答辯人香港中文大學。中大代表律師昨陳詞指,于在興訟前,曾向校方聲稱有廉署調查人員認為于「夠料」作出舉報,于卻未有及早就事件入稟,反而事前多次向校方和校長沈祖堯施壓,指稱要向廉署舉報,實屬延誤。惟雙方律師未有在庭上披露,于最終有無向廉署舉報。律師又指涉及的學生已畢業,法庭若受理于的申請,會令學生的學位被褫奪,他們可能要再上課,對學生們構成影響。
于的代表律師則陳詞指,事件涉及學術自由,若此次的先例一開,學術自由日後可能受到干預,故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法庭應受理本案。另外,于原想透過中大內部解決事件,但未能如願,才提出訴訟,當中並無延誤。另外,有個別科目被評為F級的學生仍獲中大頒授MBA學位,中大想如何處理涉及的學生是中大的事務,與今次訴訟無關。
案件編號:HCAL 4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