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翻版碟被控 男子潛逃內地19年

【本報訊】六旬漢在廿年前於黃金電腦商場出售翻版和色情光碟而遭海關檢控,他不滿被控遂潛逃內地,一住十九年,期間過着如「過街老鼠」或討飯吃的生活。現時變成花甲漢的他,有感九旬母親已風燭殘年,希望一盡孝道,今年八月遂回港自首。被告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他承認管有翻版碟、出售色情光碟和不依期歸押等四罪。裁判官判他入獄三個月零八周。

事隔已久 控方撤部分控罪

現年六十二歲被告余德淇,原被控管有共四百多張侵權和色情光碟,惟因事隔已久,控方撤回部分控罪。現有控罪指他在九五年七月於深水埗黃金電腦商場的兩店內,管有六十四張色情光碟作出版用途,以及管有十張侵犯版權的複本作貿易用途。他另被控於九六年三月,兩度不依照北九龍裁判法院發出的指示歸押令。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離婚,育有一名十八歲女兒。他因父親早亡,中三輟學後便工作,供養現年九十二歲母親和兄弟姐妹,他九十年代開店售賣電腦光碟和影碟,一直從事正版業務,生意獲得成功後曾開設多間分店,但因管理不善而發生本案。由於本案事發前,他已曾因同類案件坐牢,出獄後打算過新生活;但海關表示將就本案再對他提出檢控,由於其妻當時有身孕,他遂與生意拍檔商討,但拍檔指店舖的商業登記屬於被告,打算置身事外,被告認為海關處事不公遂潛逃內地。

案件編號:NKCC 202/1996、KCCC 4094/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