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樹守則 引發樹木大屠殺

【本報訊】立法會昨討論發展局擬於《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中,列明私人物業樹木擁有人要為塌樹負上法律責任;有樹木專家質疑,當局既未有訂立《樹木法》規定業主護樹,又無協助業主保育樹木,卻只「提醒」他們需為樹木負上法律責任,變相迫使業主「斬樹除根」免除後患,守則終變成大樹的「催命符」!近日就有位於私人屋苑斜坡的健康「百歲樟樹」慘遭斬殺,街坊雖對移除大樹深感惋惜,但愛莫能助。

管業處:傾斜度威脅安全

跑馬地私人屋苑比華利山後一幅山坡上,生長了不少大樹,其中幾棵被街坊形容為有百年樹齡的樟樹,住戶對大樹群甚有感情。不過,本月中有工人將三棵大樹砍掉,包括一棵直徑逾兩呎、高數層樓的百歲樟樹。

屋苑管業處解釋,樹藝師曾審視該樟樹,認為其傾斜度已對經過晨運徑的居民構成重大威脅,若樹木突然塌下,不但會造成傷亡,亦會損毀鄰近屋苑滙翠台的樓宇結構,經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後決定移除;另外兩棵被移除的樹木,一棵是已被強風吹倒的木棉樹,另一棵是被白蟻蛀蝕的已枯死樟樹。地政總署表示,比華利山的地契並無樹木保育條款,因此移除樹木毋須獲該署批准。

港大地理系地理學講座教授詹志勇指,政府計劃在《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中,新增與樹木安全有關章節,列明私人物業業主及法團等,有責任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護理樹木,若因塌樹造成任何事故,樹木擁有人需負上法律責任。

他質疑政府做法弄巧反拙,「政府唔幫市民護樹,淨係同佢哋講擁有大樹有乜嘢責任、冧樹又會畀人告,業主唔想煩,梗係斬樹啦!咁樣係會引發樹木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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