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四歲內地婦於去年與七十二歲香港老翁發展忘年戀及同居,其後給老翁喝下以精神科藥物炮製的「迷魂芝麻糊」,乘老翁熟睡後偷取卅萬元逃去。她又以懷有老翁骨肉為由向其勒索廿萬,更對老翁拳打腳踢。她早前承認為犯罪而使用藥物、盜竊、勒索和襲擊四罪,昨被區院判囚兩年六個月。
事主昨親到庭旁聽,他希望可取回被偷的款項,又不滿刑罰太輕。他對被告施寶雲所作所為感到氣憤,稱事後時常不能入睡。法官早前着控方查問事主是否願意交出他的DNA樣本,與被告打掉的胚胎作核對,以檢驗事主是否胎兒父親,但已被事主拒絕。
法官指,被告違反誠信,被告無權偷取事主的款項去還債,更令年老的事主受傷,但考慮到被告並非蓄意傷害事主,故判她監禁三十個月。法官透露收到事主的一封信,內容涉及另外一些指控,但法官指不適合由其處理,故不理會該封信件。
案件編號:DCCC 79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