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前夫 女保安輕囚兩年半

工作十二小時、帶着疲憊身軀回家的中年女保安,被同住的前夫指摘無替他買外賣而起爭執,期間她遭前夫以士巴拿扑頭襲擊,她為自衞搶去士巴拿反向對方頭部猛擊至少十三下,前夫頭部重創留醫五日後不治。原被控謀殺的女保安早前被陪審團裁定因被激怒而誤殺罪成,昨獲法官輕判監禁兩年半,讓她在扣減已羈押的二十個月刑期後,可盡快於日內釋放。法官形容此案是家庭悲劇及不幸事件,無人想發生,希望被告兩母子可重過新生,更寄語一度因本案而「收埋」自己的被告兒子可尋求協助,毋須覺羞恥。

聞官判刑 被告不時飲泣

五十一歲被告李潔珍,被控於去年三月八日,謀殺五十九歲前夫蔡富華。曾作為辯方證人出庭的被告兒子蔡志滿,昨在姨母等親友陪同下到庭,被告於開庭前看見兒子即點頭微笑,但法官判刑時則不時飲泣。兒子離開法庭時坦言對判刑結果感開心,希望可盡快接回母親重過新生活。記者問到他有否拜祭父親時,他點頭示意,但會否繼續與母親居於涉案單位或申請調遷,他則表示「未知」。他又透露會為母親親自下廚慶祝。

官接納犯案後非常後悔

高院法官張慧玲甫開始判刑時已表明此案是家庭悲劇,接納被告對前夫的死已非常後悔。張官指誤殺是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一般預期亦需長期監禁,但亦會有特殊情況,而此案正有特殊情況。張官指被告是典型舊式中國女性,事事以丈夫及兒子為先,她成為家庭經濟支柱後既要工作亦要照顧家人,可以想像到她有多疲累。張官認同被告本身亦是受到家暴對待的人,可惜她無尋求他人協助。

張官稱讚被告自辯時相當中肯,無指摘死者是惡魔,並清楚指出死者飲酒後才變得暴戾。案發時被告已工作十二小時,相當疲累,又突然遭死者打至頭破血流,可想像到她有多震驚。陪審團雖然不接納被告自衞殺人,但張官接納被告最初確是自衞,其後則是被嚴重激怒致犯案。她最終以監禁三年半作量刑起點,因被告原先是自衞,且一直與警方合作,故減刑半年,另亦考慮到案發後她即時後悔並叫兒子報警,想盡辦法想救回死者,故再減刑半年。法官量刑前不諱言希望盡量令被告可即時出獄,當確認應可快將釋放後,最終判處被告監禁兩年半。

奪死者手中士巴拿反擊

案發於去年三月三日晚,死者不滿剛放工回家的被告不替他買外賣,拿士巴拿扑被告的頭,被告隨手拿起枱上剪刀自衞,插傷死者腹部致流血。被告想替死者止血時,疑再遭死者以士巴拿施襲,被告遂搶去死者手中士巴拿狂扑對方頭部反擊。死者於五日後傷重不治。

案件編號:HCCC 4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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