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戀愛經驗的男生○六年隻身赴澳洲讀大學,誤交損友,認識在該處留學的港男並同住,男生為了請教「如何手淫」,而呈上自拍自瀆片段後,卻是其噩夢開始。港男以該片段脅迫,在兩年間號令男生成為其「奴隸獸」,除先後要他在澳、港兩地打工賺錢及「借出」財物供港男花費,又逼男生拍下口交片段,另外又逼他吃人糞貓糞飲尿,更在他胸口刀刻了「4」字等。男生最終興訟索償,高院昨裁定男生是受威脅下交出財物,下令港男要償還九十萬港元及其他財物。
原告邱景銶,被告曾智淼。原告在○九年入禀高院,案件在一三年間審訊後,昨日下達判詞,揭露了當中的駭人情節。原告庭上供稱,被告用該些手淫和口交片段,以及利用被告與原告心儀的女友人之性交片段威脅下,長期虐打原告,多番逼原告吃人糞貓糞飲尿,又逼原告在澳港兩地打工賺錢予被告,又要把財物交給被告。
原告又指,○七年中停學後,與被告同返港,但沒有告訴父母,繼續與被告同住,期間遭虐待。被告又用刀片在他右胸劃了一個「4」刀疤,以示原告永遠是其奴隸,他若不聽命,會被罰用冷水淋浴數小時。被告因有脫髮問題害怕在外工作,原告在港期間繼續打工供養被告,直至○九年初原告回到澳洲後,把事情告訴朋友和父母,並在當地報警及民事興訟。
被告卻聲稱,與原告是好友,二人有互相動粗,因為他們有感情,所以互相替對方口交,原告是自願贈送財物給他。被告指稱因原告沉溺色情影片,才掌摑原告,並罰他沖冷水浴。
法官判決指,若原告的指控屬實,被告的行為是極為厭惡及可憎。法官相信原告是誠實證人,指原告因當時心智不成熟和不懂得反抗,遭被告威脅交出財物及打工。
法官又特別指出,原告和被告都不是同性戀者,被告指兩人曾互相口交的說法不可信。不過,在吃糞飲尿方面,原告可能因感難堪,未有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屬實。法官裁定,原告是遭威脅下把財物交給被告,因此判原告勝訴,下令被告需歸還包括約九十萬港元、遊戲機及手提電腦等財物予原告。
案件編號:HCA 141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