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昨踏入第五天,房屋委員會過去數天多次把驗水和水質等事宜推卸水務署,水務署的代表律師昨終反擊。
水務署代表律師王鳴峰昨向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盤問時披露,文件指啟晴邨、葵聯邨二期及榮昌邨等三屋邨向水務署申請「水紙」前,房屋署均有簽署確保供水系統部件和水喉部件合乎規格,待「水紙」發出後,承建商亦有再做水質檢測,質疑房署並非如在聆訊期間般聲稱只依靠水務署驗水。馮回應指房委會不時要求承辦商在收樓入伙前做額外檢測。
王又指根據資料,房署無為八個一二年前落成的涉事屋邨向水署提交水質檢驗報告,馮稱做法與業界無異,及後稱實際有無向水務署交報告需翻查資料。
王又質疑,房署職員定期巡查地盤,能否單憑肉眼目測焊料是否合規格,馮解釋職員「行到邊Check(檢查)到邊」,但拒評能否憑肉眼分辨焊料。
食水苦主代表律師指,據他了解,工程有下判到六判的可能,質疑食水含鉛成因是否因為偷工減料或聘用非法勞工所致。馮指出,房委會規定工程不可多過三判,亦要求大判與二判及三判簽署合約,房委會可就出糧紀錄追溯分判商,絕不容許有黑工。
調查委員會主席陳慶偉也關注趕工的情況,追問會否有工人是「拉雜成軍」,容易出事;又認為金錢或成違規誘因,「如果知道由來料到供水後都唔會檢查焊料,又可慳一百幾十蚊,買包叉燒加餸有乜問題?」馮則解釋建一幢四十層高樓宇需時約廿八個月,水喉可同時安裝,但承認工程最後需增加人手追趕進度。
處理傳召恆利工程公司東主蕭健煌及永興水喉渠務有限公司東主莫海光出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