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對取消強積金與長期服務金對沖爭議聲不斷,為減少爭拗,曾為港府研究退休保障的香港大學學者周永新提出新構思,倡議取消長期服務金制度,但保留僱主承擔遣散費的責任。新建議下,周永新認為僱員「並無蝕底」,應得的退休儲備只是「遲少少攞」。有商界代表指新建議可以考慮;勞方代表則指僱主在新建議做法下要供多一點強積金。
強積金對沖機制是以僱主一方的強積金,抵銷支付僱員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安排,若公司要向員工發放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僱主可以先在為員工供款的強積金總額內扣除,不足夠才再額外出錢。去年共有十六億六千萬元的強積金供款對沖為遣散費,十三億五千萬元是對沖長期服務金。勞工界一直要求取消對沖機制,加強退休保障,但商界不同意。
港大學者周永新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港府於八十年代因為不想設立中央公職金,故立例設定了長期服務金代替,但與之後設立的強積金目的出現重疊,因此他倡議取消長期服務金制度,僱主只需負責遣散費。他認為新建議下,僱員並「無損失」,僱員應得金額也會是遲早「落袋」的。
扶貧委員會委員羅致光表示,強積金計劃的原意及作用已被嚴重扭曲,對沖機制根本達不到退休保障目的,若不處理,對僱主僱員均非好事,但取消對沖機制亦要顧及僱主的困難。對於周永新的新建議,立法會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認為,若有交換條件或誘因是「有機會傾」:「取消長期服務金可能帳面上有十三億慳咗出嚟」。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梁籌庭亦說建議可考慮,但條件是僱主要供多一點強積金,因資深員工的長期服務金一定比強積金多,故僱主要加大強積金供款百分之一至二。他表示,明白該做法對中小企有壓力,但為保障退休生活,僱主及僱員都有責任。
另外,港府將再度諮詢公眾退休保障措施,但草擬文件將方案由「全民退保」及「非全民退保」改為「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周永新批評港府的思維無跟上時代步伐,指「不論貧富」令人誤解為派錢方案,有如「瞎子摸象」,亦歪曲全民退保原意,直言再諮詢已沒意義。
扶委會委員張國柱則指,現時改名難免令人懷疑當局是否想達到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