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五金舖擺晒啲嘢出嚟,霸咗成半條行人路,除非佢租咗條行人路,唔係真係好離譜,遲早戟親人!」蘇先生每次途經深水埗大南街均發現有五金舖將貨物擺出行人路,造成阻塞,擔心終有一日絆倒途人,要求食環署嚴厲執法。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出,倘發現任何物品的擺放方式妨礙街道清掃,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對物主送達通知書,倘未尋獲物主或確定物主身份,會將通知書貼附於有關物品上,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將物品移走,否則物品會被該署移走。該署亦可根據上述條款向違例者提出檢控,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每日五十元。
發言人續指,過去一年共接獲七宗相關投訴,同期未有檢控紀錄。而接獲轉介後已派員巡查,發現上述店舖將物品擺放在行人路上,有關負責人經警告後已將物品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