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啲司機唔知係貪方便定冇為意,成日都唔收番個吊臂入去,後面架車撞埋去嘅話咪掃正個前座,分分鐘出人命!」駕駛人士許先生不時目睹有吊臂車在馬路行駛時,吊臂向外伸出,擔心影響行車安全,「呢個情況好普遍,我揸車起碼一個星期見幾次,唔知有冇法例規管呢?」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道路安全(交通管制)規例》,司機須確保車輛及負載物不會對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亦不會損害公共或私人財物,否則首次定罪可被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倘屬第二次或隨後再次定罪,則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續指,若司機在行車時未有妥善處理吊臂,視乎個案實際情況,有可能觸犯「不小心駕駛」罪行,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