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郊園失火連年升 毀樹滅林

每年十月至翌年四月是本港山火頻繁季節,郊野公園亦經常發生山火,過往三年郊野公園山火數字亦不斷上升,由一二年十五宗,一三年二十三宗,升至去年二十六宗。有郊野活動專家指, 不少前往郊野公園遊玩的人士會非法生火,容易導致山火。

郊野公園山火最為嚴重的個案,是○四年十二月在八仙嶺郊野公園發生的一宗山火,燃燒了三十四小時才被撲滅,波及的面積達一百零五公頃,燒毀樹木一萬一千株。

非法生火 隨時累己累人

香港郊野活動聯會主席吳偉民指,不少前往郊野公園遊玩的人士會非法生火,行為頗危險,「近年轉用氣體煮食爐具已經比以往留下火種嘅機會減少。」他亦指,近年愈來愈多年輕人到郊野公園遊玩,「以往興跟團去,依家變咗自組小組去玩,發生意外嘅機會大增。」他建議,行山人士可報讀山藝課程,多了解有關行山的應急知識。

漁護署回覆指,滅火隊二十四小時駐守郊野公園管理站,負責輪值監察及滅火工作,如遇山火,會利用火拍及背泵滅火,必要時更會要求消防處及民安隊到場增援,政府飛行服務隊亦會出動。在郊野地區,隨意生火可被檢控,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或《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違者可被判罰款高達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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