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諮會倡電廠增加再生能源

【本報訊】由環境保護署發出的《為發電廠分配排放限額的第五份技術備忘錄》經審議後,預計今年底生效以符合法定要求,給予兩電最少四年準備時間,配合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新排放限額,環境諮詢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備忘錄。環諮會主席林群聲表示,收緊排放限額愈嚴格愈好,又指可再生能源建造成本雖然昂貴,但如能改善本港空氣,長遠可減省醫療開支,建議當局從整體成本效益考慮,日後採用更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

新排放額未設pm2.5標準

委員熊永達在會上質疑,環保署在制訂二○二○年及往後預計排放限額中,沒有加入量度pm2.5(微細懸浮粒子)上限的標準,認為當局難以向公眾交代。環保署指,量度大氣及汽車尾氣的pm2.5,與量度發電廠煙囪的pm2.5不同,因煙囪中水點會把粒子吸收,量度出來的數據欠準確,又指目前海外無儀器量度電廠的pm2.5。

有委員擔心欠缺誘因鼓勵兩電生產可再生能源。環保署指目前發電廠生產可再生能源的利潤比一般發電利潤為高,而且發電廠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如達致指定額數,可獲額外回報。另有委員質疑兩電最終會因不確定因素而未能達致新的減排目標。環保署指,通過後的新減排目標具法定效力,發電廠如超標會遭罰款。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