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擔任香港小交響樂團首席的長笛吹奏家陳國超,在九龍塘一間小學教授長笛吹奏期間,涉嫌多次摸胸摸臀非禮一對小姊妹學生,該對姊妹啞忍三年後,妹妹於今年九月終於向同學和老師投訴。陳已被落案控告兩項非禮罪,昨被押送到東區法院提堂。控方透露,警方經調查後,懷疑陳涉嫌非禮另外三名學生。控方曾反對陳保釋外出,但裁判官最後准許陳以現金三萬元保釋候訊。
已婚的被告陳國超(五十六歲)是本地著名長笛吹奏家和資深的長笛導師,他曾於一九九○年代擔任香港小交響樂團首席。陳昨提訊時,其妻子和其一名任職校長的好友到法庭旁聽。
控罪指,陳於前年八月至今年七月在九龍塘一間小學非禮女童X(現年十四歲),陳又於一二年至今年七月在同一間小學非禮女童Y(現年十二歲)。陳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廿三日轉交九龍城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據悉,兩名女事主是一對姊妹,姊姊聲稱遭陳隔衣摸胸約六次及摸臀一次,妹妹亦稱遭陳從後摸胸多於一次。今年九月,妹妹向同學及老師投訴,校方之後把事件轉告她的母親,事件才被揭發,陳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
控方在庭上表示,陳已在警誡下有所招認,警方經調查後懷疑陳涉嫌非禮另外三名年齡介乎十四至十五歲的學生,因陳認識事主及得知事主的出入地點,控方恐防陳會騷擾證人,加上案情嚴重,故反對陳保釋。
辯方律師為陳申請保釋時透露,陳於一九八四年在香港音樂學院(即香港演藝學院音樂系的前身)畢業,他自八六年起一直是自僱長笛導師,月入平均四萬元,其學生來自小學、中學及大學。陳的妻子是兼職功課輔導員,月入五千元,兩夫婦育有一名十五歲就讀國際學校Grade10的女兒。
辯方表示,陳於案發後已知道自己出了問題,並承諾不會再到涉案小學任教,甚至會完全停教所有學生,由於陳要支付女兒的學費及供養九十六歲的母親,其家人現正商討如何在經濟上協助陳停教和休息,而陳亦願意協助警方調查,包括進行認人手續。
裁判官批准陳以現金三萬元保釋,並下令陳在保釋期間每天到警署報到,陳不得離境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陳獲准保釋後戴上口罩及用鴨舌帽掩面,其後急步乘的士離開。
案件編號:ESCC 332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