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剛剛外出進行考察,故缺席了一次跟商界辯論標準工時的機會。然而,看過有關報道後,仍認為有必要指出一名商界代表的謬論。
此君先來引用一個強盜邏輯,將非說成是,把老闆剝削打工仔女加班費而得來的一百零三億元,說成是打工仔女加重了商界的負擔、影響營商環境、破壞經濟云云。這個說法猶如小偷偷走了人家的東西,搬走時還「嫌重」,實在非常涼薄!
他又認為,現時已有最低工資保障,故無可能剝削到員工。這個想法簡直扭曲得難以置信。不過,以此君的經驗又豈會如此無知?實際上,他的用意就是要刻意扭曲實況。一直跟進勞資關係的人,包括此君,都明白最低工資跟標準工時相輔相成。再者,現時的最低工資,只是維持打工仔女基本尊嚴的水平,實在不能用作標準工時的「擋箭牌」,單靠最低工資,絕對難以維護打工仔女的權益。
當被追問到無償加班的問題時,他竟表示「唔係無補水,喺人工已經計算在內」。這簡直是天大的笑話!那是否打份工就要如奴隸?須知沒完沒了的工作,早已佔據了工人幾乎所有的時間。
也要感謝此君說出了政府不能以「合約工時」取代「標準工時」的事實。之前標準工時委員會放出實行「合約工時」的聲音,我已指出打工仔女議價能力低下,「合約工時」根本形同虛設。難道打工仔女見工時,可以向老闆討價還價嗎?回家等消息吧!今天,此君索性揭破「合約工時」這個幌子,表明在老闆眼中,甚麼都是「人工包的」,包括超時工作。政府如果明知這個情況會出現,仍硬推甚麼「以合約規劃工時」或「合約工時」等,都是自欺欺人,跟商界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