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促延電費補貼使用期

【本報訊】港府不再延續住宅電費補貼計劃,計劃至明年六月底結束,屆時未用盡的餘額會否被收回惹關注。約七十名長者昨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延長補貼使用期限,或將補貼餘額改以現金發放,資助市民購買節能電器。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港府推出的電費補貼計劃,向每個住宅用戶發放合共九千元補貼,總額達二百二十三億元,估計至計劃終結時,電費補貼結餘總額約剩九億元,料約廿五萬戶或未能於限期前用完累積的補貼餘額。王認為,電費補貼是政府「既出之物」,不須額外申請撥款,亦不會為政府財政造成負擔,促政府允許用戶繼續使用補貼餘額。

七十歲的芳姐獨居於小西灣,依靠每月三千多元綜援金維生。她每月有四天需到觀塘出席教會活動,由於不良於行,出入需乘坐的士,車費月花約一千至二千元。她憂慮若失去電費補貼,生活定必出現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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