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龍航空創辦人曹光彪的孫女曹惠婷,前年購入筆架山道二號地皮,擬興建一間兩層高的家族大宅,但圖則不獲屋宇署批准,她遂將個案交建築上訴審裁小組裁斷,上訴仍未有結果。惟屋宇署不滿小組的主席下令署方向曹惠婷披露一些文件,已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主席無權作出該決定,要求法庭撤銷主席的決定。
資料顯示,曹惠婷於一三年四月以三億七千萬元,購入位於筆架山道二號一幅面積一萬八千多呎的地皮。她在買地後,曾三次向屋宇署入則,要求批准在該地皮興建一幢兩層高的家族大宅,惟其申請一直被拒。她於去年六月提出上訴。上訴現時仍在交換文件階段。
上訴審裁小組的主席於七月底下令,要屋宇署向曹惠婷披露一批文件,當中包括地皮上手業主曾提交過的建築圖則,以及屋宇署內部文件。屋宇署指,有關命令僅由主席一人決定頒發,而非小組全體的決定,違反《建築物條例》要求。屋宇署又質疑主席支持自己判決的理由有法律錯誤。屋宇署除了請司法覆核外,也要求高院頒發令暫緩執行主席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 18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