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智樂兒童遊樂協會在今年暑假其中四天,於下午四時至六時,分別在本港五個不同公共遊樂場,以隱藏攝錄機拍攝共六百分鐘實驗短片進行調查。結果顯示,遊樂場約四分之一時間杳無人煙;即使有小朋友遊戲情況下,大多均是以自創方法玩遊樂設施,如從下而上爬滑梯;或並非使用場內遊樂設施,而是踏滑板車、走上花槽等,反映遊樂空間欠缺吸引力、趣味及刺激性,未能滿足兒童的遊樂需求。
智樂遊樂環境顧問袁漢昌表示,香港的公共遊樂場多是組合式遊樂設施,忽略殘疾兒童的需要,亦較外國遊樂設施缺乏多樣性及不同程度的挑戰,「家長過分強調安全,啲滑梯(高度)愈來愈低,小朋友挑戰唔到自己」。
對於協會以隱藏攝錄機進行拍攝調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回應指不評論個別機構的做法有否違規,但指出資料使用者要有意圖或嘗試去識辨該名個人的身份,才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如影像不能清楚看到人的容貌,便不受條例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