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斥裁判院定罪率低

【本報訊】前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昨於報章撰文,質疑裁判法院案件定罪率近年不斷下滑,至一三年跌至僅得四成七,情況令人擔憂,認為與律政司檢控人員人手不足,以及經常將案件外判給年輕律師處理有關,要求律政司檢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否認檢控水平下滑,強調以定罪率來衡量檢控水平不合邏輯。

人手不足 多外判年輕律師

江樂士指出,一三年裁判法院案件定罪率只得四成七,遠低於區域法院的近八成和高等法院的六成七,情況令人擔憂,必須加以糾正。他認為定罪率下滑,可能與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人手不足及士氣低落有關,因該職系編制本有一百零二人,但近年因流失率高及自○八年起暫停招聘,現時只餘下約八十人。其次是律政司自一一年起,將愈來愈多案件外判給剛取得執業資格的律師處理,把裁判法院變成訓練新律師的場所,影響檢控質素。

律政司回應指,裁判法院定罪率近年一直維持在五成上下,例如一四年就回升至逾五成,不存在整體下滑的問題。袁國強回應傳媒提問時強調,律政司決定是否就某宗案件提出檢控,準則是有無「合理定罪機會」,而法庭決定是將某位被告定罪,準則則是較高的「沒有任何合理疑點」,因此以定罪率來衡量檢控水平,並不符合邏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亦說,為任何一級法院的定罪率訂下目標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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