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漢殺同鄉獲假釋 申人身保護令敗訴

【本報訊】越南男子陳德強九一年於白石羈留中心殺死同鄉後被判長期監禁,今年三月獲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批准出獄,但隨即又被入境處拘留等候遣返越南,陳不欲回越南提出「免遣返聲請」;期間他不滿入境處以他是危險人物為由,拒絕讓他保釋,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但法庭認為他只是質疑入境處不讓他擔保外出的決定,應以司法覆核許可的程序處理,故駁回他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要他在三周內就司法覆核申請提交證據。

沒有律師代表的他昨自行陳詞,指既然覆核委員會已讓他假釋,「我係危險人物就唔會放我出嚟啦」,指入境處現仍將他拘留並不公平。惟法庭認為入境處有權將他拘留,亦因為他正就其「免遣返聲請」被拒而提出上訴,入境處拘留他的時間長短亦非不合理,故否決其人身保護令申請。

案件編號:HCAL 16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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