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十三」可囚終身 或控非禮

【本報訊】未成年男女一時性衝動可致嚴重後果,家長心痛子女犯錯,但如何處理和引導,對子女未來的成長更為重要。

新領域潛能發展中心註冊教育心理學家彭智華指,當事人獲保釋回家後,家長應先以軟性態度與他們溝通,了解問題根源,例如他們是出於好奇心抑或無聊而驅使他們做出有關行徑,再作輔導,甚至適當懲罰,「貿貿然去罰係唔太好,要先了解佢哋背後原因,懲罰嘅方式和程度要視乎小朋友接受能力,否則造成負面效果。」

拍片行為加重刑罰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與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的控罪非常嚴重,根據本港法例,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不過,根據普通法《無能力犯罪的推定》,現行法例假定十四歲以下男童無能力犯罪,根據案情輕重,以及視乎證據,被捕男童或會被改控非禮罪。「告唔告到非法性交有好大考慮空間,現階段講唔到係咪可控告有關控罪,或者會被控非禮,最高刑罰坐十年監。」

陸續指,因被捕男童年齡在十三歲以下,未必需要坐監,可能會被判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或教導所,至於判罰年期,則視乎男童表現,若表現良好可提早離開,但會留有案底。陸又指,由於有拍片行為,或會加重刑罰。另外,有社工表示,若家長不懂如何處理,可向社工和學校求助,向子女提供輔導,最重要是糾正錯誤的觀念和行為,以正面的態度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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