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洋銀行家涉姦 妻自爆案發前曾墮胎

【本報訊】卅四歲西班牙籍銀行家涉在家強姦廿九歲內地妻子案,昨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女事主X時,指X婚後仍經常在晚上應酬客人甚至整晚不回家,其男上司亦對X照顧有加。

被告指曾遭威嚇

被告多次提出離婚,亦表明將不會為X的受養人簽證申請延期,X因無法繼續留港,故誣告被告強姦作出報復。X同意與被告感情欠佳,更自爆她於案發前一個月曾墮胎放棄被告的骨肉,但否認誣告被告。

辯方盤問指X在訂婚階段已因在港的工作簽證快到期,向被告施壓催婚,務求透過申請受養人簽證留港,兩人於一○年九月結婚。

辯方續指X的李姓男上司曾安排X搬到新界一間別墅居住,X亦曾威嚇被告稱,李在警方及黑社會均有人脈關係,被告糟蹋X的人生,X亦可糟蹋被告的人生。而X得悉被告單方面聘請律師行辦理離婚後兩星期便發生本案,法庭於前年十二月正式頒令二人離婚。

X承認有夜生活及參加派對的習慣,而她在北京工作時有儲蓄,且有家人支持,毋須為留港而催婚。X解釋公司為方便員工返工而安排別墅居住,又否認曾威嚇被告。

案件編號:HCCC 3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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