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委會檢驗十五款搓手液和廿二款濕紙巾,各樣本均指具不同程度清潔、消毒、殺菌或抑菌功能,但僅十九樣本的供應商可提供支持其聲稱的消毒效能測試報告。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指,有關產品不屬藥劑製品,不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監管,但成分涉及人體健康,若產品有致敏成分建議廠商清楚標示。
有關產品的消毒成分包括酒精、季銨化合物、三氯生及雙氯苯雙胍己烷,部分含多於一種成分,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及世衞認為,六至八成濃度酒精溶液最有效殺菌,濃度太高會適得其反,各樣本中,十三款搓手液及八款濕紙巾標示含酒精,其中四款搓手液標示濃度介乎六至七成,六款濕紙巾含二成五至七成五酒精。
消委會又指,部分潔手產品聲稱含「天然」殺菌成分如茶樹油、百里香等,但現無大量醫學研究證明其殺菌能力,未必足以取代酒精搓手液,並要留意部分天然成分產品或會引致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