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服務投訴多 首七個月41宗

【本報訊】婚禮公司服務貨不對辦,令新人一肚氣!有新人被推銷訂廿圍酒席,指由酒店總廚主理,結果支付五萬元訂金,卻變「到會」食物;亦有新人租用粉紅倫敦的士花車打造浪漫婚禮,結婚公司指花車「爆胎」,卻以爛窗私家車頂上,兩宗個案事主均向消委會投訴,但事主也追討不果,要交海關跟進。消委會今年首七個月接獲四十一宗涉及婚禮場地、婚禮相關服務及租車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三成,去年全年有五十五宗。

海關發言人表示自○三年七月至今,與婚禮服務有關的個案分別有兩宗發勸喻信、三宗經調查後或徵詢法律意見後未有足夠違反商說條例證據,另正跟進兩宗個案。

籲留單據以便追討

彭小姐年初在婚紗展被游說購買廿萬元的廿席連證婚禮堂套餐,推銷員聲稱食物由酒店總廚主理,她遂支付五萬元訂金,但及後發現,婚宴場地不可明火煮食,再三向公司查證,所謂酒席佳餚只是到會食物,對方又指合約已列明「由供應商提供及主理」,亦拒退回訂金。

方小姐為婚禮向一間公司租用粉紅色倫敦的士花車及廿八座小巴,總值約三千七百元,支付訂金一千八百元,對方承諾保證有車及壞車可免費安排高級車款。惟婚禮當日公司指花車爆胎,竟只以一架爛窗私家車頂替,更影響婚禮拍攝,她欲追回三千六百元作賠償,但不獲涉事公司回應。消委會指已將上述兩個案交由海關跟進,以確定是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暫未有公布涉事公司名稱,會密切留意業界經營狀況及個案嚴重性再考慮會否「開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建議,新人要留意合約的魔鬼細節,應保持冷靜,購買婚禮套餐時要與公司商討後備方案,不要支付全數,並要保留單據作日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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