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被控普通襲擊罪

【本報訊】獨立泛民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昨日收到警方通知,決定就去年七月特首答問大會上,他向特首梁振英方向投擲玻璃水杯的行為,落案起訴他普通襲擊罪,今午到中區警署報到。

去年七月三日梁振英出席答問大會時,多名泛民議員集體離座抗議,其後黃毓民更衝到台前,站在枱上,拿起桌上文件掟向梁,之後再將桌上盛滿水的玻璃杯「飛」向梁的方向。

認為應議事規則處理

玻璃杯最後擊中梁身後的牆壁再爆開,玻璃碎片散滿一地,梁在會議復開後曾拿起其中一塊碎片譴責有關行為。特首辦之後首度就議員在會議上的行為報警,黃毓民其後被捕,但他選擇「踢保」而暫獲釋放。

黃毓民昨說收到重案組探員通知,指律政司已就該案作出指示,會落案起訴他普通襲擊罪,今午五時會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區警署報到。他強調當時沒有掟中梁振英,又認為事件應以立法會議事規則處理,質疑檢控是政治決定,他會「奉陪到底」。至於會否在案件開審時傳召梁或其他高官作供,他說會與律師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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