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隱瞞死者行蹤

【本報訊】已婚證劵公司董事涉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四十三歲被告陳文深昨在高院繼續自辯,當被告遭自己代表律師問到有否殺害死者秦嘉儀(卅三歲)時,被告大聲說:「無!」而控方盤問則指死者友人曾向被告查問死者行蹤,但被告多番隱瞞,目的是不想令人懷疑他殺死者;被告承認無對死者友人說出他所知全部,因他雖與死者友人見過面但仍視他們是陌生人,無必要將私隱告知對方,被告更對控方說:「我夠見咗你成個星期啦,我係咪陌生人吖!」

發給情婦訊息全刪走

另外,被告說,當時估計死者應已返回四川或深圳,因死者曾透露嚮往家鄉生活,並對香港及香港人沒有好感。但控方質疑被告只曾向死者友人稱死者可能「去咗大陸玩吓」,明顯不盡不實;被告回應指死者友人為死者同鄉,且知死者曾居深圳:「我講咗喺大陸,唔通(佢哋)會去北京搵咩!」

被告又再解釋在其手機內為何有五張拍下了舊手機訊息的照片,指該些訊息為死者於一一年十月十至十二日所發,回應他有關裝修師傅清理死者單位事宜,被告於一二年四月拍下該些訊息是因其妻一直認為他與死者仍有關係,故要以該些訊息證明死者已搬走。不過,控方質疑只有死者單方面的訊息,被告發出給死者的訊息卻全刪走,而死者的訊息又指回來聯絡被告,會更惹起被告妻子懷疑;被告則稱:「其實我都幾蠢o架!」

案件編號:HCCC 42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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