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保護私隱應由登記冊做起

剛任滿的私隱公署專員蔣任宏,在離任當天發表了一篇感言,特別提到現今科技的高速發展,對私隱保護帶來巨大挑戰。他所言甚是,因隨着互聯網和智能手機功能愈來愈廣泛,令到個人私隱確是有點「防不勝防」,如近期頻頻發生的冒充公安電話騙案為例,當事主「入局」後,騙徒集團竟然可即時在屏幕出示有事主照片的「通緝令」,情況之嚴重可見一斑。

加強私隱保護,政府應有責任帶頭做好,但明顯做得不足夠。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日前檢視十個常用公共登記冊,卻發現當中只有兩個登記冊列明了防止被濫用的措施,包括「選民登記冊」列明了法例保障,以及「車輛登記冊」列明有行政措施保障,而其餘八個登記冊均欠缺立法和行政措施的安排,亦缺乏酌情權批核和拒絕資料查核要求,令冊上人的資料很容易外洩。

須知道,此類公共登記冊載有無數市民的個人資料,如果任何人士隨便都可以經由這些登記冊取得別人的資料,很可能會被濫用,甚至作不法用途,會令到不少市民上當受騙或蒙受不白之冤。

就以商業登記冊為例,由於規定公司董事必須填寫個人家庭住址以及完整的身份證號碼,即是任何人現只要付數十元向公司註冊處查冊,就可知道某公司每一位董事的完整身份證號碼及詳細住址等,這對全港所有的公司董事很不公平,且會對他們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產生威脅。

如何在「保障個人私隱」和顧及「公眾知情權」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政府以至社會各界應該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