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醫托侵公院 病人破財傷身

港式醫托,醫院橫行!一名有腿傷的男子,在廣華醫院接受物理治療期間,懷疑被女雜工化身的「醫托」(醫療中介)埋身,聲稱有「醫師」介紹,更代為預約到觀塘一間工廈診症。惟事主接受治療期間,疑遭人猛力按壓大腿後,令股骨頸明顯裂開,需即時入院做手術,在裂開位置嵌入螺絲,最終留下六吋長疤痕,衞生署證實該名屬無牌「醫師」,事主已就事件報警。

「佢形容到個醫師好厲害,行內享有盛名,仲講到好多醫護人員都幫襯,我先試吓,點知出事,原來係無牌。」阿明今年五月底因左腳疼痛到醫院求醫。他在醫院接受物理治療時,突然有一名醫院「阿嬸」走過來,聲稱一名姓林的「醫師」可治療他腿痛問題,更主動替他預約及提供「醫師」地址。

須開刀嵌入螺絲 留六吋疤痕

阿明抱着一試無妨心態,按地址求診。他憶述,當時見到一名男子在內,「佢話我脊骨有兩節高咗,所以先影響隻腳,搞到左腳痛。」當時林要求阿明瞓上床,將他的左腳抬高,再將左腿用力壓向他上身。「佢壓下來嗰一刻我已經痛得叫咗出來,之後佢仲想幫我壓,我即刻叫停佢。」經過這樣一壓,阿明痛得走路也困難,最終要在診所休息兩小時,付了五百元診金,才一拐一拐勉強離開,乘的士回家。

兩日後,阿明仍感劇痛到醫院求醫,照X光後,赫然發現左腳股骨頸明顯裂開,醫生要他即時接受手術,在裂開位置嵌入螺絲,結果令他留下一道六吋長疤痕。他無奈表示,自己從事紮鐵,擔心日後未能完全康復,影響生計。由於他懷疑「醫師」屬無牌經營,先後向衞生署投訴及報警求助。

否認是醫師 辯稱無替人治療

根據姓林「醫師」的名片,除了印有他姓名及聯絡方法外,更自稱「整脊治療師」,列出治療「特效範圍」:脊椎S形側彎矯正、椎間盤突出症、肩周炎、網球肘。記者按名片上的電話號碼,佯稱有腰痛致電林,他非常警覺,不停查核記者身份及追問介紹人詳情,最後卻否認替人治療,「我無做,我無做呢啲」 。

及後再以記者身份向林求證,他否認曾與阿明接觸,強調自己不是醫師,從沒替人按腳治療,然後匆匆掛線。另外,記者按阿明提供的地址,上門視察,只見該診所位於工廠大廈,單位冇人應門,門口除了門牌並無任何標記,亦未見任何人出入。

衞生署證實,林不屬本港任何註冊醫護專業人員,強調任何人如沒按本港法例成為註冊醫生而從事內科或外科執業、醫學診斷或醫藥治療;或成為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而作中醫執業;或成為註冊脊醫而從事脊骨療法;或成為註冊物理治療師而從事物理治療師專業,即屬違法。

至於林的名片上印有治療範圍,衞生署指,根據《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禁止或限制發布使用療法的廣告。衞生署會考慮該廣告的整體內容,判斷該廣告是否涉嫌觸犯該條例。

警方發言人表示,六月十六日接獲一名三十四歲男子報案,指他曾於觀塘一處所接受左邊腿部按摩治療,懷疑該處所未經註冊,案件列作雜項調查。根據警方紀錄,有關地址及人士未有向警察牌照課申請按摩院牌照。

骨科醫生:不會採按壓法施救

本港骨科專科醫生陳子敬認為,阿明股骨頸可能本身有不明顯的裂痕,如經大力按壓,有可能令病情加劇,導致股骨頸出現明顯裂開,甚至骨頭移位。而骨科醫生一般不會採用按壓方法治療,強調治療時,必須由本港認可資格人士處理。

廣華醫院發言人表示,病人轉介需由醫生安排,其他員工不應亦不能參與有關安排,如有員工涉及事件,院方會按既定程序嚴肅跟進。而在轉介安排上,醫生會先評估病人臨床情況,安排病人在院內接受適切治療,如醫院未有所需服務,院方會轉介病人到醫管局轄下其他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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