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員查辨「被迫害」情節

【本報訊】刻意濫用機制的個案令入境處人員面對不少困難,其中,一旦有聲請人提出他們所面對的酷刑或不人道對待,是由原居地公職人員行使或默許,部門便不可尋找聲請人原居國的政府索取相關人士資料,以免向該國暴露該等人士正身處香港,入境人員往往需自行尋找資料審核,而為識破聲請人「被迫害」情節真偽,更要熟讀有關國家的地理甚至政治形勢。曾有聲請個案自言在原居國某政黨身居要職而受政治迫害,審核人員於會面前預先尋找該政黨資料,發現這名「政黨要員」連該黨的旗幟式樣也不認識,從而分辨其所言真偽,拒絕其聲請。

聲請人有責任向入境人員證實自己受迫害情節,但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遣送審理)馮伯豪指,由於不能向聲請人原居國索取資料,人員要嘗試自行搜集資料,了解聲請人提及的迫害事件是否真實,包括留意該國網上新聞等,並會以科學方式驗證,例如聲請人聲言自己曾因受迫害而受傷,會交由法醫跟進等。

會面室首度曝光

為讓審核會面更快及更好地進行,入境人員甚至要事先熟讀聲請人的背景,由於他們可能提及逃走路線,故該國地理亦要了解,甚至要翻查當地政治及政黨名稱、領袖等資料。另外,入境處位於九龍灣宏天廣場九樓的遣送審理組會面室首度曝光,全層有十四個會面室,他們要先登記資料,以及將金屬、液體和火機等物件放入儲物箱才可進內,會面時會有傳譯及律師代表在場,審核主任需把聲請人的說話逐字輸入電腦,每次會面需半天至一天。會面室並設緊急按鍵,在有突發事件發生時,可即時召喚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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