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只能回味。曾幾何時,香港是購物天堂,誠實經商,童叟無欺,贏得世人尊重,如今好客之都儼然淪為謀人寺,不誠實經商成為潛規則,損害消費者利益比比皆是,國泰航空超賣機票變本加厲就是一個典型。
本來,一個蘿蔔一個坑,飛機上有多少座位,航空公司就賣多少機票。然而理論是一回事,實際則是另一回事,國泰航空超賣機票已成慣例,賭的是有部分旅客可能不來或者遲到,這樣座位就不會空置,但如果旅客全部準時登機,就造成有票無座位的情況,矛盾糾紛就不可避免。最令人不齒的是,儘管超賣機票問題屢遭批評,國泰依然我行我素,受害者不計其數,其中有平民百姓,也有達官貴人,昨日就有一位政界人士攜七十多歲母親出遊,到機場櫃位才驚悉已確認的機票遭賣走,致使行程延誤達七個小時。受害人直斥國泰不配稱為香港人的航空公司,將超賣當業界慣例來推搪更是不可接受。
超賣機票也許的確是「行規」,但如國泰那樣被投訴不斷的則屬罕見。再說,「行規」即使未必違法,但往往游走於法律灰色地帶,航空公司為賺盡最後一個銅板而超賣機票,往往以侵害消費者利益為代價,不合情更不合理。好比租房子,只要訂下合約並付了租金,那麼在特定時限內,租客就有房子的使用權,不管是選擇入住或者空置,業主絕對不應該因為租客可能不住,就將房子租給第二個人。賣機票是同樣道理,既然票已賣出,就等於雙方簽訂合約,航空公司擅自將座位又賣給另一名乘客,這就有毀約之嫌,受害者可能衍生金錢等其他無形損失。問題是,由於機票一般有免責條款,加上舉證經濟損失費時失事,受害者要追討絕不容易,往往只能忍氣吞聲,但一定會對國泰及香港大失信心。
須知國泰不是一般企業,而是本港最大、國際知名的航空公司,曾多次獲得全球最佳航空公司榮譽,說國泰是香港形象大使,並不為過。可惜近年國泰管理混亂,服務質素每況愈下,加上工潮不斷,致使全球排名拾級而下,連帶香港形象也大受影響。說來諷刺,香港號稱法治之區,《商品說明條例》亦已實施,但對於機票超賣及店大欺客行為似乎沒有阻嚇力,而當局對種種亂象不是無動於衷,愛理不理,就是愛莫能助,束手無策,法律漏洞加上有法不執,致使無良業者有恃無恐。
誠然,自由市場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但自由市場是指競爭的自由,不是坑蒙拐騙的自由,不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自由,不是機票超賣、食水含菌的自由,不是將尋常鳳尾草賣成野生冬蟲草的自由,不是將「錢」騙「両」的宰客自由,更不是港府袖手旁觀、高官胡混度日的自由。誠信易毀難建,業界再不自律,港府再不加強監管,今日的內地就是明日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