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蘇丹國民訪港須簽證

【本報訊】入境處宣布由本月三十日起,南蘇丹共和國國民不論因任何理由訪港,包括留在機場禁區內過境,均須申請簽證。至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以訪客身份前往南蘇丹共和國,並不享有免簽證待遇。發言人提醒特區護照持有人,到訪南蘇丹共和國前,先與位於北京的南蘇丹共和國駐華大使館了解最新的簽證安排。

入境處指出,本港一向實施開放的簽證政策,現時約有一百七十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可免簽證來港旅遊,逗留七至一百八十天不等,入境處會不時檢討簽證政策,並按情況需要調整,以確保有關措施在給予真正訪客旅遊便利的同時,亦能維持有效的入境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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