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姦京女生 在囚聲請印漢加監

【本報訊】因提出酷刑聲請而一直留港的印度男子,在一一年時因涉及一宗當街姦劫葡萄牙婦人,早前在高院被重囚十八年;他再另涉前年闖入重慶大廈一賓館間內,強姦一名來港旅遊的北京女大學生,日前在高院承認一項強姦罪,法官昨日判刑指案情嚴重,亦充滿加刑因素,故判他就本案監禁五年四個月;當中兩年刑期與前案同期執行,故被告兩案共需監禁廿一年四個月。

廿八歲被告Azad Mohammad Farhan被控於一三年六月一日在重慶大廈A座十三樓某房內,強姦當時廿二歲女事主X。

法官判刑指,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犯案及使用武器或暴力,但被告當時做出割喉手勢威嚇X,且拍打褲袋暗示有武器在身;而賓館理應是安全地方,但被告的行為卻令該處變得不安全,加上被告犯案時亦沒戴安全套,以上種種均屬加刑因素。

法官又透露現於英國讀書的X,至今仍猶有餘悸,入住賓館或酒店時會害怕事件重演。因此在被告前案的十八年刑期上,加監三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 4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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