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基本法應列入課程

教育局日前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呈交文件,冀在即將更新的《小學常識科課程指引二○一六》中,加強關於《基本法》起草歷史、發展歷程等內容。其中,《基本法》第一、二和四章的授課內容亦得到強化,讓學生更了解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以及關於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內容。

在中學方面,教育局亦正考慮加強《基本法》教育內容,尤其是對「一國兩制」的認識。當局更會循序漸進推行中小學生與內地的交流,按照《二○一五年施政報告》的建議,資助學生在中小學階段至少到內地交流各一次。

筆者對教育局的做法十分認同。因為近年來,香港不少政治爭拗和社會矛盾中,都可以見到青少年參與的身影,從而可以看出不少年輕一代對社會的關心,但另一方面,他們的言行卻反映出其對歷史和《基本法》認識不足,以致容易受人誤導,被一些口號或表面現象蒙蔽而作出衝動甚至違法的行為。

今年是《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正是大力推廣的好契機。把《基本法》列入教育課程,讓青少年早些接觸和學習,有助他們正確理解和認識香港與國家「一國兩制」的關係和由來,並可藉此培養他們對祖國、民族和中華文化的感情和認同,這對他們的成長十分重要。

當然,教材需要客觀中肯之外,「師資」問題也不可忽視。因為教師是「人類靈魂工程師」,怎樣的教師便會教出怎樣的學生,所以對於老師的培訓,切勿掉以輕心,必須從嚴要求,以免誤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