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擾擾攘攘,除了歸咎政治上的各走極端、激進勢力要在亂世圖利外,民生的問題亦是導火線之一。就像二○○三年的七一,五十萬人當中,除了有人不滿政治狀況外,有部分人是基於對社會上種種民生事務的不滿而走出來的。
當政府向市民作出的承諾不能兌現,將衍生更大的怨氣,當「民生無小事」、「急市民所急」變成了掛在嘴邊的「口頭禪」,那種由充滿希望變成失望的落差,往往是推動市民投身社會運動,甚至是以激烈的手法表達不滿的觸發點。因此,政府官員說得出,最好做得到!
正視、解決、處理各類大小民生事是需要的,但要真正做好,是需要敢於跳出一層又一層的限制。食水含鉛,本身是一件民生關注之事,但由於涉及人命安全,故變成了社會大事。如果整個政府是認真對待「民生無小事,急市民所急」這兩句話,即問題被揭發的第一日,當了解到涉及的是人命攸關,好應該啟動政府最高層次的應急機制,而不是在幾日後,才找來AO出身的房署署長出來應對。
既沒有司局級官員出來統領,亦沒有技術層面的官員出來解畫,層次之低足見政府並沒有將這次事件視為「大事」、「急事」。我明白,在這個熱廚房,一宗接一宗的危機,令到不少局長都害怕出來「認頭」,但食水含鉛事件涉及多個問責局,包括運房局、食衞局、環境局甚至發展局,如果大家都「低調」地應對事件,給外界的觀感就是互相卸責,不願承擔。
今天,又要再一次由打輸「政改」一役的林鄭司長出來善後,我認為總算是「遲到好過冇到」的安排,讓政府盡快定下一套跟進的程序,不要再讓市民擔驚受怕。對於政府,今次是一個很好的教訓,明白到「民生小事」如果處理不當,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