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串騙分店「借金」六福職員候懲

六福珠寶男售貨員以一千元報酬,並提供六福制服,聘請男友人於去年聖誕節假扮該店職員,先後到四間六福的分店「借金」,企圖騙去共十條總值約廿五萬元的金鏈,最終只成功騙去其中兩間分店共四條約值十萬元的金鏈,其餘兩間分店則無上當,有分店職員更當場拆穿這個借金騙局。售貨員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四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昨日求情後還押至下月十日判刑;其友人則在昨日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即時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首被告是六福職員鄒樂恒(廿五歲),次被告是地盤工人黃日昌(廿五歲)。首被告承認在去年十二月廿五日,向四間六福分店稱會派職員向該店借取貨物,並安排次被告冒充職員取貨,企圖不誠實取得十條金鏈。次被告則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廿四至廿五日,串謀訛稱他是六福僱員,獲授權從六福分店取貨。

稱因經濟壓力犯案

首被告昨自行求情稱,他與妻子分開後要獨力照顧八歲女兒,入不敷支,因經濟壓力而犯案,現已深感後悔,服刑後會腳踏實地,重新做人。次被告則透過律師求情強調並非案中主腦,亦沒有參與策劃犯案,其僱主讚揚他工作積極,因少不更事才被人利用。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兩名被告利用金行漏洞犯案,其中首被告更給予次被告詳細指示,顯然非一時貪念犯案。而涉案財物價值高達廿五萬元,考慮次被告的年紀和角色,判他即時入獄一年。而首被告因對涉案金鏈的價值有異議,要諮詢律師意見,故裁判官將他還押至下月才判刑。

次被告:以為兼職

案情指,次被告於去年聖誕節當日穿着六福制服,在約一小時內分別到油尖旺區四間六福借金,其中兩間分店不虞有詐共交出四條金鏈,總值十萬元。之後兩間分店的職員,則要求次被告出示證件,次被告自稱受青衣分店所託,職員遂致電青衣分店查詢,發現並無此事,而揭發騙局並報警。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以一千元受聘於首被告,扮成職員到六福借金,他雖感可疑但沒有追問,以為這只是一份兼職。

案件編號:KCCC 453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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