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要用行動證明領導能下

第五代要「全面從嚴治黨」,最主要是從嚴治幹部、治官吏,特別是領導幹部。這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是糾四風、反貪腐、打老虎;一是要「選好用好幹部」,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幹部調整下去」,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為此,政治局最近通過《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

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說法,在毛皇帝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後期階段叫得最響,目的是在政治上配合「老中青三結合」建立新的各級領導班子,也為隨時把上面不滿意的人弄下去。在當年那個政治運動不斷、「你方唱罷我登場、總把他鄉當故鄉」的政治環境下,官場中人對「能上能下」早就習以為常。知道這和自己的能力關係不大,關鍵是政局的變化和自己如何「站隊」,而這一切乃變幻莫測,讓人「上上下下」、浮沉不定許多回也。

文革後,一切回復正軌。當官的不再受到政治運動衝擊。官方也不再鼓吹「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只要不犯嚴重政治錯誤,不被人挖出貪腐等問題,即使犯了工作錯誤或「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也不會官職下調。

那些年官場流行的是「我們要愛護幹部,黨培養一個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不容易呀」!

現在不同了,政治局會議指出:「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幹部,推進幹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為此,「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看來,第五代決心很大,但還是要看行動,要看近期內有沒有「無能高官」真能「下」去;平級調動、投閒置散不算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