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水究竟是半空還是半滿,視乎從甚麼角度判斷,評估新《國家安全法》的威力亦是如此。對香港而言,新《國安法》可以說鞭長莫及,因為沒有劍及履及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但亦可以說劍已懸在頭上,因為它已為二十三條立法鋪開了道路。
新《國安法》影響最深遠之處,就是為二十三條作出新詮釋。朝廷一直無法堵塞香港這個國安缺口,皆因《基本法》訂明香港就二十三條「自行立法」,換言之,立法的自主權在香港這邊,究竟何時應該立法、怎樣立法、法例細節如何,朝廷無置喙之處,如果香江民情或政治形勢不許可,回歸一百年不立法也可以。但如今不同了,新《國安法》訂明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的責任,換言之,只要朝廷何時覺得有需要「維護國家安全」,香港便有責任為二十三條立法,主動權已不知不覺間回到中央手中。
從這個角度,這份新《國安法》表面與基本法無關,實際卻是《基本法》的補充,下屆特首不論由誰來做,都需將二十三條立法放上施政議程,視作香港不可推卸的責任。事實上,港府○三年擱置立法是迫於無奈,朝廷當時亦覺得未有迫切需要,然而時移勢易,今日港獨沉渣泛起,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北大人不可能不做定防風措施。繼官媒炮轟港獨、人大通過新《國安法》,駐港解放軍昨日進行實彈聯合軍事演練並首次開放予港媒拍攝,可謂一炮三響,若說純粹巧合,小孩子也不會相信。顯而易見,北京的槍口正瞄準港獨,且與昨日的演練一樣是實彈上陣,二十三條亮劍只是時間問題。
對新《國安法》出台,有泛民人士緊張兮兮,要求港府澄清他們往返內地會否被拘控。其實,他們不必慌張,如果北京真要對付他們,也會在香港行事,且是用二十三條名義。
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