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編劫案 運iPhone司機囚10年

內地男商在港電召客貨車協助提取一批總值逾四百萬元、涉及四百部iPhone手機及一千七百多部電腦處理器的貨,惟遭客貨車男司機糾黨「食夾棍」,對方更自導自演車禍,將車停泊好讓同黨乘機持刀上車劫走,之後還要扮成受害人協助警方調查以擾亂視聽,最終五名涉案男子一網成擒。其中三名不認罪的被告日前在高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昨判刑時嚴斥,這宗劫案是早有預謀且經過精心策劃,重判其中兩人入獄十年,一人入獄三年;同案兩名已認罪的被告則稍後判刑。

被告依次是回收工人黃家輝(卅七歲)、運輸工陳朗彥(廿一歲)及貨車司機劉中奇(廿九歲),黃及劉串謀搶劫罪成各囚十年;陳則處理贓物罪成判囚三年。黃有卅多項案底,事發前廿多天才出獄,不久便犯本案,至於劉及陳則沒有案底。

同案搶劫主犯亦監10載

法官判刑指,劉在案中角色至為重要,負責通風報信之餘,亦安排整個計劃付諸實行,加上他出賣顧客違反誠信,故與案中角色同樣吃重的黃,均要重囚十年以懲。

至於陳只協助搬運部分贓物,且已被警方起回,故判刑較輕。餘下兩被告方兆宇(卅一歲)及鍾子進(十九歲),早前已認串謀搶劫及處理贓物等罪,將於七月廿八日判刑。

案情指,事主楊耿杰在一三年十一月四日晚上聘用劉的客貨車,接載他由觀塘出發,先後到九龍灣及旺角等地取貨。當貨車駛回觀塘時,劉突然將車泊在路邊,未幾一輛私家車從後撞向貨車車尾,劉借勢下車理論時,兩名男子突然跳上貨車,並以刀架向事主的頸表明「打劫」,兩匪之後連人帶貨將車駛走,途中在麗港城將事主推落車,事主及劉事後分別報警。

警方在沙角邨找回贓物

警方稍後於粉嶺一帶找回被焚燒的貨車但找不到貨物,其後調查發現,劉原來與其他被告串謀打劫事主的貨;警方並在同月八日,發現眾被告將部分貨運往沙田沙角邨一個單位,因而成功拘捕一眾被告。

案件編號:HCCC 266,35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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