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次有犯人在手銬加鐵鏈的「解犯鏈」中成功脫身,是聞所未聞的奇案。有資深警官指,事件除了涉及人員大意外,犯人可能懂開鎖,或手銬及鏈帶未鎖緊,加上疑犯的身形瘦削及筋骨柔韌度高,才造成「脫鎖」。
現時警隊用手銬有三大類,包括膠索帶手銬、金屬快速手銬,以及俗稱「解犯鏈」的手銬鏈帶,「解犯鏈」由一副金屬手銬及一條鏈帶組成,是一套獨立的工具,有獨立編號,通常手銬部分扣住犯人雙手,鏈帶部分纏在犯人腰部,背部位置有一把鎖調校鬆緊,一般用作押解重犯,警員須緊拉鏈帶的另一端。
有資深警官分析,手銬一般有「double lock」鎖上,除了有鎖頭固定鬆緊程度外,亦有「雙重鎖」,再鎖緊該位置以防「走位」。如果不用鎖匙開,只能愈扣愈緊,但「如果犯人有相應嘅知識,好簡單嘅工具,一支鐵針就可以開鎖」。另一可能性是如手銬「用得耐鬆鬆哋,卡唔實有虛位」,或者原本就扣得不緊,加上犯人身形瘦小,或大力少少即可扯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