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因受欠債困擾於去年燒炭自殺身亡的「少年廚神」劉嘉麟,生前曾多次向銀行借貸,花旗銀行最近入稟高院,向劉的遺產代理人追討約一百八十九萬元欠債,更披露劉在自殺當日仍向花旗借了約四十六萬元。
三名被告依次為劉嘉麟的遺產代理人、劉嘉麟的母親蕭移歡,以及由劉獨資經營的祿億海鮮批發公司。
入稟狀指,劉約於前年三月與原告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簽署文件,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畫貸款,取得四百萬元貸款,劉、第二及第三被告則作為貸款擔保人,劉於去年五月廿六日至六月十九日自殺當日,先後四次向原告借了合共近一百八十萬元,連同利息,共欠原告約一百八十九萬元。
案件編號:HCA 108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