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胡椒噴霧遊迪園 台客被捕

【本報訊】八十後台灣男遊客來港度假,昨午三時許偕親友到香港迪士尼樂園遊玩,惟入場時遭保安員檢查其手提袋時,發現一支胡椒噴霧。

最高可判監14年

由於屬違禁物品,姓黃(卅二歲)樂園職員遂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調查後,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將姓黃(卅三歲)台灣男子拘捕。

迪士尼樂園發言人回應時表示,由於胡椒噴霧屬危險物品,有關賓客被拒進入樂園,樂園亦按既定程序,向警方通報。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第十三條列明,任何人未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而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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