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擬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多個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均質疑現行條例是否已涵蓋WhatsApp、Line等即時通訊方式,憂慮執法當局毋須先獲授權便能向電訊及網絡服務供應商等取得並「還原」通訊紀錄。當局回應稱,條例聚焦於截取正在傳送中的內容,至於即時通訊程式「包唔包」需由法官就每宗申請進行審視。議員批評當局回應曖昧,要求當局書面詳細解釋。
多個團體代表出席昨日立法會《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他們均憂慮執法機關利用條例作監察達致政治監控,又要求對執法人員濫權的截聽加入刑責,有團體並要求加強保障新聞材料。議員涂謹申則質問即時通訊程式是否已受現行條例規管,以他理解,條例只能規管通訊過程,即「即時通訊嗰零點零一秒」,但若訊息已送達收訊人,執法人員便不受條例所限,反映現行條例過時。
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稱,向外披露執法機關的偵查能力或讓罪犯有機可乘,又指社交媒體日新月異,法官需就每宗申請審視是否受條例規管,但條例聚焦於截取傳送中的內容,接收者收到的資料屬條例規管之外,執法機關平常執法亦會向網絡供應商查詢如IP位址及登入紀錄等資料,但澄清不包括取得非公開通訊內容,若需要便要有法庭搜令。
李又指條例在保障新聞材料方面,已較如澳洲的相關條例多了明文保障,而政治監控的指控完全不確,若有執法人員濫權監聽,有可能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涂謹申不滿當局無直接回應「幾百萬人用緊」的WhatsApp是否受現行條例規管。《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六年八月實施,而港府今次提出的修訂最主要為賦權專員查核受保護成果。